铅山公安:打击卖淫嫖娼 净化社会环境铅山公安
“黄赌毒”问题是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乱点问题。铅山公安始终对“黄赌毒”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开展打击“黄赌毒”专项行动,采取有力措施重拳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行为,竭力净化社会治安环境。近期,铅山公安查处4起卖淫嫖娼案件,抓获涉黄人员10人。
4月22日,特警大队在巡逻中发现县城附近某养鸡鸭场池塘边的民房内有从事卖淫嫖娼违法活动。民警快速出击,当场抓获涉嫌卖淫嫖娼的谢某乐(男,69岁,铅山县人)、陈某满(女,32岁,云南人)以及多次参与卖淫违法行为的两名女子杨某芳(37岁,玉山县人)、蒋某芝(48岁,云南人)。经审讯,上述4人对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谢某乐、陈某满等4人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4月24日,特警大队在巡逻中发现在永平镇某宾馆一房间内有人涉嫌卖淫嫖娼。随即民警将两人口头传唤至县局执法办案中心展开调查。经查,张某龙(男,64岁,铅山县人)与黄某婷(女,37岁,重庆人)事先商议好价格,继而约定地点发生性关系。张某龙、黄某婷承认了违法行为。目前两人已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5月7日,河口派出所在辖区重点区域摸排违法犯罪线索时,在河口镇某弄堂内抓获一对卖淫嫖娼男女。经调查取证,占某林(男,63岁,铅山县人)、杨某芬(女,47岁,贵州人)对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两人已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5月9日,特警大队根据摸排在河口镇油麻摊一字街内抓获卖淫嫖娼人员杨某平(女、45岁、湖南人)、缪某冬(男、52岁、上饶广信区人),两人对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两人被依法行政处罚。
铅山公安提醒:城市发展不会以藏污纳垢为成本,社会进步不会以满足非法私欲为代价,心存侥幸的尽早悬崖勒马,寻花问柳的及时迷途知返。铅山警方对待卖淫嫖娼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一经发现查实,一律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