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现假借疫情募捐名义诈骗 民政部提示公众咋甄别2020年03月07日 03:25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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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出现假借疫情募捐名义诈骗,民政部提示公众如何甄别
新京报讯(记者 马瑾倩)注册伪装慈善机构公众号、发布一张个人收款码,近期,各地出现不法分子通过类似手段,假借“为抗击新冠肺炎募捐”之名实施诈骗活动。民政部3月6日发布提示,注意甄别公开募捐的组织是否具备相关资格,一旦发现违规情况及时投诉举报。
多地现伪装慈善组织骗捐案,个人二维码收款需警惕
最高检察院近日公布一则个人伪装慈善机构诈骗的案例,2020年1月27日,广东揭阳蔡某注册名为“武汉市慈善会”的微信公众号,此后,陆续有多名群众搜索咨询捐款事宜。蔡某欺骗对方称捐款功能还在完善,误导群众通过扫描其本人的微信支付“二维码”进行捐款。
1月27日16时至22时间,共有112名群众通过该方式向蔡某个人微信账户累计转入人民币8800余元,其中最大一笔为人民币3000元。1月29日,犯罪嫌疑人蔡某被广东省揭阳市公安局抓获。
2月28日,北京西城法院审理了一桩类似案件。法院查明,被告人孙某某、蒋某经预谋,于2020年1月27日12时许,打印虚假宣传材料3000份,在西城区多地张贴、散发,假借“市希望工程办公室、市志愿者协会”之名,以“为抗击新冠肺炎募捐”为由,谎称已联系到口罩等物资的购买渠道,骗取他人向孙某某微信个人账户转款。截至案发,尚未有钱款转入被告人微信账户。
西城法院经审理认为,孙某某、蒋某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具有犯罪未遂等情节,法院依法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此外,疫情期间,广东省东莞市、湖南省浏阳市等多地公安机关也通报过类似假冒慈善机构进行捐款诈骗的案件。
律师:捐款最好直接汇给机构银行账户
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老龄法律事务部代理秘书长张敬格介绍,捐款的收款方一般为单位账户,不可能是个人银行卡账户、微信和支付宝收款。“每个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单位应该都有各自官网,上面会有公开的捐款方式。”
此外,民政局登记社会组织对名称也有规定,在同一个地区不会有重名的两个单位,同一银行也不会给同一单位开两个不同的账户。“骗子的技术并不是很高,大众还需提高防骗意识。”
最好的方式是捐款给这个机构的银行账户,银行卡信息和名称相对应就不会错。“名称、账号、开户行名称、行号有一个错误都不会成功,24小时退回汇出账户。” 张敬格说。
民政部:可查询公开募捐组织是否具备相关资格
民政部3月6日发布提示,注意甄别公开募捐的组织是否具备相关资格,一旦发现违规情况及时投诉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民政部门登记的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和全国各级红十字会,可以依法开展公开募捐活动。企事业单位、个人、没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等,均不得直接开展公开募捐活动。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网址:cishan.chinanpo.gov.cn)、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chinanpogov)或相关民政部门官方网站,了解募捐主体的公开募捐资格、公开募捐活动备案等情况。
民政部提示,如发现公开募捐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投诉举报。发现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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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这13类新型诈骗注意防范
3月6日,北京市老龄协会发布13类新型诈骗,同时提醒广大老年朋友在面对资金交易时,不要立即转账,注意与相关方进行信息核实。
1. 在网上虚假销售进行诈骗
不法分子假借销售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的名义收取受害人钱款后占为己有,等受害人付完钱,就联系不上了。四川的王大爷在网上购买了50个口罩,到货后一看里面仅有一个完整的口罩成品,其余全是布料和绳子。
2. 推销“防疫特效药”进行诈骗
不法分子假冒政府部门、防治新冠肺炎部门、药物研究(医疗)机构等,以拨打电话、发送短信等方式进行推销,谎称有“防疫特效药”诱导受害者前往钓鱼链接购买,从而获取个人银行卡信息盗取资金。
3. 冒充移动公司诈骗
一位网友反馈,有人冒充移动公司员工打电话给家中老人,谎称话费已经用超,可以参与充60返30补助活动,但需老人提供手机验证码。幸亏,接手机的老人转发短信息不流利,转发验证码短信用了6分钟,超过了5分钟的有效期时间。在对方第二次打电话时,被网友发现,及时制止。
4. 伪装成公益机构募集捐款进行诈骗
不法分子通过网络等多种方式,冒用慈善机构、医疗机构名义,通过募集善款的形式骗取财物,或者在转发真实的募捐信息时将收款账号篡改为自己的收款账号诈骗善款。
5. 冒充国家工作人员以检查为名网络诈骗
不法分子以“上级要来检查防控新冠肺炎工作、需要购卫生用品”为由,或者冒充上级主管部门,以要求订购“新冠肺炎防控手册”为名,要求公司业务员按照其提供的联系方式购买,以此骗取钱财。
6. 车、船、机票退改签诈骗
不法分子通过发送短信或者拨打电话,称“航班/列车因疫情防控被取消,办理退改签可获赔偿”,诱导受害人登陆短信中的钓鱼网址或通过语音提示进行操作,进一步套取受害人的银行卡号、密码、手机验证码等,将余额转走。
7. 订单退款诈骗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快递公司物流时间调整,很多电商平台及其卖家延迟了发货时间,部分客户因此提出退款申请。不法分子针对此情形以“订单退款”为由主动联系客户,诱骗客户提供账户信息、获取短信支付验证码,从而盗取资金。
8. 以亲属“感染”为名进行诈骗
不法分子冒充学校或公司工作人员,以孩子或某亲属疑患“新冠肺炎”已被隔离医治为由,要求受害人向指定账户汇缴“住院费”“治疗费”等,骗取受害人钱财。
9. 旅行团/酒店/快递退费诈骗
诈骗分子借口旅行合同取消、酒店押金退还、快递滞留补偿或取消邮寄退费等,向用户发送虚假通知信息,诱导用户提供银行卡相关敏感信息,盗取卡内余额。
10. 以“养病狗要罚款”为由上门骗钱
一名网友发帖,称她接到母亲电话,有人假借社会局访视员的身份,以“病人不能养病狗”、“养病狗会造成武汉肺炎严重”为由骗取妈妈5千元。由于对方收钱后没有开具任何收据随即离开,网友怀疑被骗,立即报警。
11. 冒充公安机关检查实施诈骗
不法分子冒充公安民警等国家工作人员到麻将馆、KTV等场所进行检查,并以疫情期间违规营业为由收取罚款,诈骗他人财物。
12. 以运输防控疫情物资为名诈骗
不法分子利用近期急需运送防控疫情物资的时机,以预防司机逃单为由要求司机支付定金,对货运司机实施电信诈骗。
13. 以“体检费”为名进行诈骗
不法分子主要在火车站、汽车站等人员流动地方作案,他们不断寻找外来人员,谎称由于目前新冠肺炎病例增加,必须经过检查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且要求缴纳“体检费”。
新京报记者 马瑾倩
【编辑: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