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叶小钟 通讯员黄细英)近日,广东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单位从业的灵活就业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提出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快递员、家政服务人员等灵活就业劳动者可单项参加工伤保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记者了解到,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广东省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已依法纳入了工伤保险范围,并自2021年4月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未建立劳动关系的特定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目前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超过4100万人,占全国比例约1/7。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保障灵活就业人员权益,出台政策要求加强快递人员、货车司机等群体劳动权益保障,工伤保险制度需要满足更多类型灵活就业群体保障需求,有必要将更多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广东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征求意见稿》结合广东省实际,增加部分非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等参保群体,如运输司机和乘务人员、基层快递网点从业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的灵活就业劳动者、社区基层组织使用的从事社会工作的灵活就业劳动者等。
《征求意见稿》明确,按照属地管理和自愿参保原则,从业单位可在生产经营所在地为其从业人员办理单项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其缴费所需资金由各相关参保单位负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所在平台企业、平台企业服务机构、众包服务公司、配送商等可自愿为未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按照劳动派遣用工方式的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依规为其参加社会保险,不属于此次办法规定的单项参加工伤保险人员范围。用人单位不得将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改办单项参加工伤保险方式。
这位负责人介绍,行政部门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发现用人单位将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改办单项参加工伤保险方式的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防止部分用人单位逃避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叶小钟
(工人日报)
【编辑:付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