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整治专技培训预付卡退款难问题
重点检查预付卡发行、资金存管、凭据签订等八个方面
本报讯(记者 解丽)昨日,市人力社保局召开专项检查工作任务部署会,宣布将于2月15日至4月10日在全市首次开展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机构单用途预付卡管理专项检查。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专项检查面向全市140余家培训机构,重点检查预付卡发行、备案;资金存管、支取;凭据签订、实施等八个方面的管理规范落实情况,将有效解决群众集中反映的“预付式消费退费难”问题。
据介绍,八项检查内容具体包括:一是发行预付卡超过一定数量、金额规模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机构向人社部门迟报、瞒报、虚报名称、经营场所自有或者租赁、租期等信息的行为。二是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机构发行预付卡或办理续卡的行为。三是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机构按规定存管资金的行为。四是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机构向消费者出具载明规定内容的凭据的行为。五是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机构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退回预收款的行为。六是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机构为消费者提供预付卡信息查询或未履行告知义务的行为。七是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机构按规定保存交易记录的行为。八是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运营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机构按规定保存预付卡交易资料的行为。
去年7月,本市发布《北京市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机构单用途预付卡预收资金监管细则(试行)》,在全国率先开展单用途预付卡预收资金监管。其中重点强调了“八不准”,包括不准作出保过、包过、保证取得证书等保证性承诺;不准以证书挂靠、不符合考试资格可以代报名、提供考试题等虚假、违法承诺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准超出培训机构服务能力的收费等。
《监管细则》明确,学员自签订合同并完成付费之日起7日内没有参加培训的,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培训机构退费,培训机构应当自学员要求退费之日起5日内按原渠道一次性全额退费。对于培训机构发行预付卡超过100张,或者预收资金金额超过10000元的,要在5个工作日内,向注册地的区级人社部门备案。其中,分公司发卡规模一并计入总公司。此外,培训机构要将预收资金全部纳入资金存管,自主选择一家北京辖区内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作为存管银行,并签署服务协议,开立预收资金存管专用账户。存管专用账户具有“唯一性”,支取存管资金时,要与培训服务进度相匹配,存管银行根据培训机构提交的培训服务完成情况和相应的资金支取需求,经学员确认同意支取后,于5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如果学员不同意支取,存管银行不得拨付资金。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此次专项检查总体分为三个阶段:2月15日-2月28日为全面检查阶段,3月1日-3月10日为问题整改阶段,3月11日-4月10日为规范提高阶段。市人力社保局强调,对于检查发现的未按要求备案、未按要求建立资金存管专用账户、未按要求签订凭据等不规范行为,人社部门将责令整改。对于整改效果不到位、不彻底,问题整改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培训机构,将严格依法查处。
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涉及职业教育法、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违规发行预付卡或办理续卡的,预收金额在2万元以下,处2万元罚款;预收金额在2万元以上至10万元,处预收金额1倍的罚款;预收金额超过10万元或检查之日起前12个月内两次以上违反同一法律规定,责令停业。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退回预售款,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者,违法行为涉及10人以下,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违法行为涉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违法行为涉及30人以上或检查之日起前12个月内两次以上违反同一法律规定或因拖延或拒绝退款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将处5万元罚款。 【编辑:房家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