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正是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特殊时期,全国人民万众一心、齐心协力抗击疫情之时,然而某些人为了刷存在感,利用微信散发不实谣言,引发社会恐慌。触犯法律,可要当心!
这不,铅山县公安局快速查办两起利用微信群发布不实信息的案件。违法行为人均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1月27日,紫溪派出所通过下发的核查信息指令,迅速组织警力,展开拉网式排查,掌握到一男子在一五百人的微信群内发布消息称:村里的一个返乡和尚死亡,死前举办过法会,一大堆人在一起吃饭。经核实,该消息系谣言。民警调查发现始作俑者是余某,立即传唤余某,余某面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1月28日,网安大队在日常网络巡查工作中发现某微信群内出现一则了内容关于“黄岗山社区徐某与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直接接触,被县卫计委跟踪测量体温”的消息。网安大队立即展开排查,落地查人,确定首发者真实身份为铅山县居民肖某,当即询问肖某,肖某对自己在疫情防控期间发布未经核实的虚假信息一事供认不讳。
据两人交代,他们也是道听途说的消息,只是觉得好玩,就随意在微信群中发了出来,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没有意识到未经证实的不实信息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因散步谣言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对两人做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网上发声不能任性妄为,发布不实信息需承担法律责任。在举国上下共同阻击疫情的时期,期望广大网民都应自觉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