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论坛】
作者:车 放(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心副教授、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城市建设得如何,归根结底要由人民来衡量。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这为新时期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指明了基本方向。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是实现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人民群众通过实践不断改造自然、改造社会、改造主观世界,创造了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推动人类社会不断发展进步。因此,在规划建设城市时,也要坚持人民群众在城市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导性,鼓励和支持人民群众参与城市建设和城市治理,并将人民宜居安居放在重要位置上,全面统筹谋划定策,不断加强和提高城市治理水平。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这十年来,我国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并取得巨大成就,城镇建设和发展步入新阶段,区域发展更趋平衡。据统计,2021年我国城镇常住人口91425万人,城镇化率达64.7%。随着大部分人口在城市生活,城市管理的影响辐射范围更大,城市建设和治理发展的重要性也愈加凸显。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指出,要“推动城市健康宜居安全发展,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座城市的治理水平,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息息相关。随着城市规模日渐扩展,城市结构日益复杂化、多元化,城市治理难度也不断加大。建设人民城市,需要不断转变思路,让人民群众唱主角,依法治理城市,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促使城市治理获得质的提升,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
首先,加强城市制度化建设,实现多元共治,提升服务效能。要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完善城市管理制度、治理规则,可通过公开渠道向市民广泛征求意见,实现精准施策,让城市更宜居。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模式,发挥基层党建的引领作用,提高基层社区的工作能力,鼓励社会组织协同合作,激发广大市民积极主动参与的动力,为城市建设和治理集思广益,形成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城市治理的格局。城市治理者也要坚持以人为本,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打通城市治理的“神经末梢”,推动行政服务下沉社区、贴近居民,形成畅通高效的治理系统和服务网络。将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作为目标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督促各个行政部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
其次,满足民众实际需求,强化城市安全体系建设。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民生问题,切实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办好,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加强城市公共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标准,满足教、医、住、养、行、就业等各方面的实际需求,提升市民生活质量。城市不仅要硬件设施良好,更要舒适安全,应把风险承载与防范化解能力作为衡量城市治理质量的重要标准。通过打造韧性城市,强化城市安全体系建设,合理调配利用资源,提高城市抵御灾害的能力,有效应对各种变化或冲击,减少发展过程的不确定性和脆弱性,让城市变得更安全,让人民群众更安心。
再次,引入更多新兴科技力量,打造智慧城市,提高城市治理效率和水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从数字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让城市更聪明一些、更智慧一些,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前景广阔。”建设“智慧城市”,要鼓励科技创新,积极发展新兴科技产业,提高技术在社会层面的渗透率和普及率,推动智能化技术在各领域应用推广。增强信息采集、交流、发布、共享等功能,加快实现城市治理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助推城市治理决策科学化、服务便捷化。加快城市数字化转型,充分运用前沿技术推动城市治理创新,建设“城市大脑”,让城市变得更聪明、更智能,让民众生活更便捷、更舒适。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13日 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