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布了2019年度“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十大案件涉及非法出版、网络传播淫秽物品、侵犯未成年人权益、假记者敲诈勒索、侵权盗版等类型,可以说各有看点。但最吸引笔者注意的,还是其中的陕西渭南“9·18”假记者团伙敲诈勒索案——历经半年时间侦查,陕西省潼关县公安局打掉一个横跨陕西、山西、河南、湖北四省实施敲诈勒索的假记者团伙。经查,2015年至2018年,习某军、丁某林夫妇和邓某在陕西、山西注册多家公司,雇用20余人冒充多家报社记者或工作人员,对各企事业单位进行敲诈勒索。已核实7691起,涉案金额1566万元。警方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目前,潼关县法院已对案件开庭审理,将择日宣判。
之所以对这起假记者团伙敲诈勒索案格外关注,理由有二:一是作为真记者,对假记者具有天然的敌意,对假冒记者身份敲诈勒索的行径深恶痛绝;二是这起案件的涉案人数、作案次数和涉案金额超乎想象,令人触目惊心。此外,笔者还有一个疑问挥之不去:如今不似以往,查验记者证真伪非常简便,只需一部智能手机,只需登录中国记者网,按要求输入相关信息,分分钟即可搞定——在这种情况下,假记者为什么还能招摇过市,为什么还有市场?
一种可能是:被敲诈勒索者对此一无所知,完全不清楚通过何种渠道查验记者身份真伪。另一种可能则是:被敲诈勒索者自身确实存在问题,因此没有“脚正不怕鞋歪”的底气,为避免冒犯对方,根本不敢怀疑其身份,甚至明知其为假记者,为了掩盖自身的真问题不被曝光,只好乖乖就范,选择花钱消灾、息事宁人。如果是前者,那说明我们对如何核实记者身份的宣传还不到位,还要借助各类大众传播媒介,运用下基层、进企业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把查验记者证的渠道和方法明白告诉全社会,尤其是那些潜在的高危敲诈勒索对象,让假记者无处遁形;如果是后者,那对敲诈勒索对象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也要反思:为什么连假记者都能盯上的问题,你却发现不了?假如问题能被及时发现和查处,又何来假记者借此兴风作浪的“市场空间”?
还有一个深层次问题需要反思:冒充记者身份可以牟利——究竟什么给了假记者这样的“市场预期”?任何形式的招摇撞骗,背后其实都有现实世界的投影。为什么没有人假冒农民工敲诈勒索?为什么冒充记者敲诈勒索可以屡屡得手?这些问题,值得记者同行们思考。是不是真记者队伍里本身也存在这样的害群之马,在运用同样的卑劣手段谋取私利,这才给假记者们带来了灵感,让他们脑洞大开、找到了发财捷径?打击假记者,是不是也要管好真记者?这些问题,也值得有关部门重视。
为了打击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及新闻敲诈行为,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于2019年3月至11月专门组织开展了“秋风2019”专项行动,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问题的严重性。从前文的分析可以看出,假记者能招摇过市,其实是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彻底消灭假记者的市场,需要多方发力、综合治理。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