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获悉,我省日前出台《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方案》),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加快建设文化强省。
推进海昏侯国遗址等重大考古工作
《方案》提出,构建江西文化标识体系。推进江西文化探源,积极融入“考古中国”重大研究课题,深入开展赣北、赣东北、赣中地区先秦遗址调查发掘和学术研究工作;拓展考古时空框架序列,推进御窑厂遗址、海昏侯国遗址等重大考古工作,整理出版一批考古发掘报告和文物普查资料,实证江西历史发展脉络和在中华文明进程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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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历史文化研究。推进陶瓷文化、书院文化、青铜文化、宗教文化、稻作文化等特色历史文化,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等革命文化,临川文化、庐陵文化、客家文化等地域文化的梳理研究阐释。
启动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试点建设
《方案》提出,完善革命文物保护传承体系,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推进江西党史文物保护展示工程、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程、革命文物主题保护展示工程、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精品工程、革命文物宣传传播工程、革命文物平安工程,传承好红色基因,打造全国红色文化传承创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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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革命文物整体保护,以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革命旧址保护利用经验为样板,以井冈山、原中央苏区、闽浙赣、湘鄂赣、湘赣5个片区86个县为主战场,以长征主题、抗战主题和红色标语保护利用为重点,推进全省革命文物连片保护、整体展示和专题革命博物(纪念)馆高品质发展。引导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启动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试点建设,加快将南昌、井冈山、瑞金、安源等地打造成全国红色文化和理想信念教育基地。
做好御窑厂遗址等申遗工作
我省将建立文物安全长效机制,强化智慧消防建设,推动消防设施进行物联网改造升级,省级以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保单位、国有博物馆必须建立微型消防站。建立联防联动机制,聚焦法人违法、盗窃盗掘、火灾事故三大风险,聚焦未批先建、未批先迁、未批先拆等法人违法行为,将专项行动和常态监管相结合,堵塞安全监管漏洞。
推进文物保护重点工程。建立健全庐山和武夷山(江西铅山段)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和巡查监管制度,积极做好御窑厂遗址、赣南围屋、万里茶道江西段申遗基础性工作。加快建设历史文化传承创新区,推进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开展湘赣边区域文物保护利用合作。
巩固全国红色旅游首选地地位
我省提出,促进文物合理利用。扩大不可移动文物开放程度,按照有址可寻、有物可看、有史可讲、有事可说的要求,具备开放条件的国有文物保护单位应全部向社会开放,并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暂不具备开放条件的要设立相应标识。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在文物保护区域因地制宜依法适度发展服务业和休闲农业。
促进文物旅游融合发展。实施“江西省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建设景德镇世界陶瓷文化、鹰潭道文化、赣州客家文化、宜春禅宗文化、抚州戏曲文化旅游中心。开展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工程试点工作,实施“红色经典故事”工程,提升中国(江西)红色旅游博览会、中国红色旅游推广联盟的影响力,巩固江西全国红色旅游首选地地位。
鼓励地方建设博物馆集群聚落
《方案》提出,促进博物馆活力创新,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特色鲜明、功能完备的博物馆体系,推动博物馆教育实践基地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博物馆与城市提升改造、景区建设等相结合,鼓励地方建设博物馆集群聚落。
推动江西文物“走出去”。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文化遗产保护与交流合作,成立“一带一路”中国瓷器之路旅游联盟。加快省部共建葡萄牙里斯本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推进江西“中华文化走出去”项目库建设,突出抓好陶瓷文化、戏曲文化、客家文化等江西特色文化项目赴国(境)外交流展示,打造“丝路瓷行”等对外文化交流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