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持续巩固正风肃纪成果,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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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大队长颜利生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6月16日下午5点40分左右,颜利生带领该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余某某违规驾驶公车(车牌号赣ET0499)到县城一鱼馆吃晚饭,并将公车停在鱼馆旁边巷子里直至晚上7点20分左右驶离。此外,颜利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1月23日,颜利生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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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浙源乡庐坑岭村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问题。2013年以来,庐坑岭村先后两次套取油茶低改项目资金7万元用于村务接待,其中土特产品支出费用共23167.5元。查春贵作为时任庐坑岭村主任、村党支部书记,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1月21日,查春贵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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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二中队副队长邵海生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8年2月3日中午,邵海生在南岩镇葛家石村举办乔迁喜宴,违规收受3名下属和4名监管企业老板礼金共计3800元。2018年7月2日,邵海生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来源:上饶清风
编辑:钟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