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的城乡居民们,
2019年度的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已经开始啦!
请大家相互转告!
缴费标准
人员类别 | 缴费标准 | 缴费金额 |
2018年已参保缴费的 | 补缴2018年个人缴费40元,2019年缴费220元 | 260元 |
2017年已缴,2018年应缴未参保缴费的 | 补缴2017年个人缴费30元,补缴2018年个人缴费220元,2019年缴费220元 | 470元 |
2017年、2018年应保未参保缴费的 | 补缴历年个人缴费2017年180元、2018年缴费220元、2019年缴费220元 | 620元 |
(一)根据赣人社字[2018]283号文件精神,2018年度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220元,我县已按每人每年180元标准完成了缴费征收工作,个人缴费标准提高的40元,按照饶府字[2016]60号文件规定,在征收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时一并补征补缴。
(二)2019年出生的新生儿个人缴费为220元。
(三)特困供养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镇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城镇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成年人、城镇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和60以上低收入老年人、已失业又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14类退役士兵以及其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个人不缴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参保享受的政策
01▶
享受住院报销
住院报销比例
医院等级 | 一级医疗机构 | 二级医疗机构 | 三级医疗机构 |
报销比例 | 90% | 80% | 60% |
未通过医疗卫生主管部门相应等级评审的定点医疗机构按相应的等级报销比例减少5%。
02▶
享受特殊药品报销
江西省将涉及重大疾病临床治疗必需、价格昂贵的64种特殊药品,99种规格药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管理范围。这些药品多为昂贵抗癌药,在纳入江西省医保报销范围后,大大减轻我省相关疾病参保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03▶
享受政府补贴
按照文件规定,2019年起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到780元。其中个人缴纳260元(含补缴的40元),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2017年的基础上新增40元,达到每人每年520元。
04▶
享受异地就医
凡在我县参保的城乡居民,只要凭社会保障卡到医保局进行备案登记,就能直接在异地医院进行结算,享受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很大程度方便了参保人员就医,节省开支。
05▶
享受大病保险
2018年新增的40元政府财政补助,其中一半将用于大病保险。大病保险本质是基本医保的延伸和拓展,是一项重要的惠民工程,其在提升保障水平、减少医疗费用支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06▶
享受“大病关爱”帮扶基金
“大病关爱”解困资金个人不缴费。同时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年度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仍高、超过家庭或个人可支配收入且影响家庭生活、致使家庭陷入困境的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大病关爱”解困资金。
07▶
享受长期护理保险
城乡居民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参加长期护理保险。因年老、失智、残病、伤残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经过不少于6个月的治疗、需要长期护理的重度失能人员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保障对象。长期护理保险保费从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普通家庭门诊账户中划拨,不需另行缴费。
08▶
个人账户余额不会过期
每年参保的金额中划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均为参保人个人所有,即使多年不用,该账户中当年的余额会结转至下一年度使用,不会被清零。
以下是我们网友遇到医保的相关问题,
我们新滩乡亲也同样有,
看看我们工作人员的解答!
来源:铅山人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