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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集中宣判14起涉黑涉恶案件 102名被告人受惩处

2020-06-29 14:51  阅读:5286 

辽宁大连集中宣判14起涉黑涉恶案件 102名被告人受惩处2020年06月29日 14: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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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杨毅 摄

中新网大连6月29日电(记者 杨毅)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大连市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审判情况。通报称,大连市两级法院近日集中公开宣判14件涉黑涉恶案件,涉案的102名被告人分别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强奸、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罪,被判处死刑至有期徒刑八个月不等的刑期。

  此次集中宣判的案件中,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个,恶势力团伙10个,共判处被告人102人。

  通报称,法院对称霸某大学后勤领域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丁锡臣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四年,严惩了称霸高校后勤领域的涉黑犯罪;对盘踞在校园周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权的恶势力团伙的首要分子唐永强判处死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在大连北站南广场造成恶劣影响的以李永奎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从严惩处;审结两件涉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郭氏父子恶势力犯罪案件,对以李志强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实施的暴力讨债犯罪从严惩处;对以李晶为首的扰乱龙王塘渔港经济和社会秩序的恶势力团伙,以单聚良为首的以物业管理为名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恶势力团伙从严惩处。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方面表示,此次集中宣判,突显了全市法院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强决心,回应了社会公众对扫黑除恶的高度关注,展现了全市法院依法开展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果。

  据统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大连法院共审结黑恶势力犯罪案件49件,其中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个,恶势力团伙29个,审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5件,共对436名被告人判处刑罚,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死刑共109人,共221人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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