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来“鬼火”载“兄弟”, 一车5名未成年!
5名少年共同骑乘一辆“轰隆隆”的拉风摩托车,在夜幕降临的县城肆意横行,险象频发,幸亏被巡逻的民警拦下,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6月16日,铅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就查获了这么一起未成年人驾驶“鬼火”摩托车违法行为。
当天晚上19时40分,大队民警在县城鹅湖大道巡逻时,听到一阵阵发动机的轰鸣。凭经验判断,该声音极可能是非法改装大功率机动车发出的声音。于是,值班民警迅速搜索声音来源,突然,一辆“鬼火”摩托车“轰隆隆”从民警面前飞驰而过,车上一共坐着5名学生模样的小伙子。为了安全起见,民警驾车远远跟在其后,在这辆摩托车途径龙门大道,减速准备靠边时,民警迅速上前将其查获。
经查,该“鬼火”摩托车无牌无保险,驾驶员王某只有14岁,系无驾驶证,且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车上乘坐的其他四人皆为未成年人,最小的一人只有10岁。在问及车辆的来源时,驾驶员王某称是从另外的朋友那里借来的,至于朋友的姓名,“讲义气”的王某却死活不肯透露。由于该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民警将“鬼火”摩托车予以查扣。
鉴于驾驶人和乘车人员都属未成年人,民警在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后,问清了几人的家庭地址,逐个将他们送回了家中,交给家中的父母长辈,让其认识到未成年人驾驶、乘坐“鬼火”摩托车危害性的同时,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监管,叮嘱他们不再犯类似错误,杜绝不安全驾驶行为的发生。
审核:丁铭华 签发:傅金发
●本平台法律顾问:江西鹅湖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吴律师 17770351696 王律师 13479337708
●地址:铅山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铅山县河口镇信州东路28号司法局办公楼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