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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公布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 最高奖励可达5万元

2018-12-25 13:36  阅读:245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余亦鹏 陶望平)24日,江西省公安厅出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

市民可以举报的范围主要包括18类案件线索,比如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在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强行供应砂石、建材,强装强卸,随意殴打、威胁商户及业主的“砂霸”“水泥霸”类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等。

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情况。

举报奖励坚持一案一奖、依案施奖、以物质奖励为主的原则。记者注意到,最高奖励能达到5万元。凡举报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一起以上具体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审判定罪的,给予人民币3-5万元奖励。凡举报公安机关未掌握的涉恶类犯罪集团犯罪证据材料,得到证实的,给予人民币2000元奖励;凡举报公安机关未掌握的涉恶类犯罪团伙犯罪证据材料,得到证实的,给予人民币1000元奖励,这是奖励金额最少的情况。

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构事实诬陷他人。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各级公安机关必须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泄漏情况造成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纪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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