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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的通告

©原创 2023-05-16 21:21  阅读:4939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什么是市场主体年报

市场主体年报是指所有市场主体(包括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必须在每年6月30日前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提交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报告包含企业基本情况、财务数据等信息),并向社会公示。

二、年度报告对象

凡于2022年12月31日前在本县领取营业执照的所有市场主体,包括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均应当按时报送2022年度报告。

三、年度报告时间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四、年度报告方式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地方频道(http://gsxt.amr. jiangxi.gov.cn/)(或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金色版 http://jx.gsxt.gov.cn/,链接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地方频道页面)报送2022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要通过网上或者手机上的赣服通、江西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APP进行填报。不具备网上填报条件的,可以持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市场监管分局领取《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逐项如实填写后,提交给所在地市场监管分局。

五、法律责任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本通告期限报送年度报告,以及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将其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对未年报市场主体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营业执照变更、银行贷款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六、年报攻略入口

(下列网址在电脑上请按住Ctrl键点击进入,手机上可以直接点击进入)

1、个体工商户年报图文介绍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Q8hrQLn8mNSLO7oMogtWPQ

2、个体工商户年报视频介绍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W3i-ixEOUFubWN1Tbx5IQA

3、企业、农专合作社年报图文介绍网址

https://mp.weixin.qq.com/s/hHwLGpo4MvSlm-AMgIgcpw

七、咨询方式

如有疑问,可到铅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市管局服务窗口、铅山县市管局信用监管股(1楼106)或属地市管局分局现场咨询,或者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温馨提示:市场监管部门不会以任何理由对年报收取任何费用,谨防诈骗!

铅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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