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举报“拍黄瓜”的父子又买“人民币花束”投诉 相关部门:首违免罚
近日,湖南一对父子在花店购买9999元“人民币花束”,隔天投诉至人民银行要求处罚花店负责人。
相关部门表示,首违免罚,做法受到网友点赞。目前,花店已下架相关产品。
据悉,这对父子在全国涉及投诉400余起,产生广泛影响的“拍黄瓜”事件即因他们投诉而起,当时,不少商家认为二人是职业举报人,投诉“拍黄瓜”是出于高索赔目的的“恶意投诉”。这一次投诉“人民币花束”,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随着“职业举报人”群体的兴起,社会大众也对他们产生了不同的看法。
“人民币花束”首违免罚获点赞
据株洲日报视频报道,一对父子在湖南株洲一家花店购买9999元“人民币花束”,隔天投诉至中国人民银行株洲市中心支行,要求处罚。日前,当地政府部门表示,保护市场主体与规范并行,对涉事花店落实首违免罚,并启动全市花店巡查和普法教育。这一做法,没想到受到了很多网友的点赞。目前,涉事花店已按要求下架相关产品。
那么,用“人民币做花束”违法了没有?答案显然是肯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
但这些违法行为,并没有产生恶劣的后果。2021年7月15日施行的修订后行政处罚法,其中明确规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也就是说,就“人民币花束”问题,相关部门对花店作出首违免罚的决定,并不是对相关市场主体放一马,而是依法而为,符合我们国家的法治精神,据报道,投诉人今年5月曾到银行咨询“人民币花束”是否违法。
父子3年49次举报“拍黄瓜”
2023年5月,湖南株洲曝出这对父子3年内49次举报当地商家无证售卖“拍黄瓜”的新闻。据工人日报5月19日报道,湖南省株洲市餐饮行业协会公布的一份文件显示,该市多家餐企反映,当地一对晏姓父子利用餐企无凉菜证销售“拍黄瓜”等凉拌菜这一由头,通过频繁举报要求餐企高额赔偿,自2020年至今竟然举报了49次。
上千家店曾因“拍黄瓜”被罚
说起“拍黄瓜”,近些年没少上热搜。不是这儿的店家被罚,就是那儿的店家被“职业打假人”横扫。不断热搜之下,“拍黄瓜”问题,成了一个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根据公开报道,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000多家餐饮店,因经营许可证中没有“冷食类”制售项目,却超范围销售“拍黄瓜”“凉拌黄瓜”等凉拌菜,被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在500元至5000元不等,有的甚至达到了上万元。
不过,这样的情况很快就要发生改变了!
7月1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2015年8月31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第十四条明确提出,食品经营者从事解冻、简单加热、冲调、组合、摆盘、洗切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行为时,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简化设备设施、专门区域等审查内容。
这也就意味着,未来,像拍黄瓜、糖拌西红柿等简单食品制售行为,有关部门将会简化其经营许可。
不过,从事生食类食品、冷加工糕点、冷荤类食品等高风险食品制售则不适用此规定。
许多人好奇的是,为何“拍黄瓜”会被处罚?这背后最主要的原因,是冷食经营资质获取困难。
根据“简化许可”出台前的规定,餐饮单位若要经营“拍黄瓜”等凉菜制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项目中须有“冷食类食品制售”一项,否则就属于超范围经营。而要获得这一资质,要由市场监管部门现场验收。
根据央广网报道,合肥市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安全监管处处长戴芙蓉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现实中,很多小型餐饮店往往达不到验收标准。”
据悉,冷食经营资质的要求高,一套设备下来要几万块,对一般的小餐馆来说,根本无力承担。
“钓鱼”套路
职业举报人两种常规“套路”
反复购买索赔 放大商品有限瑕疵
最近几年,随着网络购物兴起,职业举报人的“战场”也由线下实体店扩展到了网店。
据法治日报报道,以“打假”为主题的社交聊天群规模庞大,非常活跃。高阶QQ群还会教授鉴定书的制作教程,比如“超范围经营、重金属污染、虚假宣传、非法添加”等。针对化妆品店的打假,群里还会教授制作过敏证明,以此碰瓷一些并无问题的店铺。
记者以新人身份表示愿意“上车”,并询问具体该怎么操作。一名群管理员说用“群狼战术”,即几个人同时下单,每个人都只下小额订单,然后一起要求索赔,以举报相威胁。一般卖家都会给钱消灾,或者接受退款不退货,就达到了“吃货”的目的。同时,这名群管理员表示,如果成功了要记得给他“车票”,还很大方地表示可以“先车后票”,即“吃”到了货或者拿到了赔偿再给他相应的钱。
据“前辈”介绍,手机等店铺也容易被职业举报人盯上,主要查营业执照、产品货号、3C认证等。如果没有,即会对其进行敲诈。此外,一些训练有素的职业举报团队在搜寻“猎物”时也非常讲究,那些看起来明显在卖假冒伪劣产品的小店不在其目标范围内,因为一旦索赔过高老板很可能直接关店,举报人还可能会因此损失货款,得不偿失。
因此,他们聚焦的主要是那些单价较高的电子、家具等产品,会从销量较好的网店中选择其爆款产品下手,而后从工商举报到发律师函再到法院起诉,有一套流水线操作流程,成功率高且每次收益都不错。
一位在电商企业处理过大量关于职业举报人案件的朱先生接受采访时表示,职业举报人的常规“套路”有两种:一是反复购买索赔,并共享商家信息,但不会去告发商家;二是放大商品有限的瑕疵,以举报投诉要挟,实现拿钱的目的。最后,依旧是放任市场上的假货,或者商家的瑕疵继续存在。
多位接受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多数职业举报人以营利为目的,不能算是真正的消费者,他们对于打击假冒伪劣和维护公共利益的作用十分有限。而且,职业索赔行为占用了大量行政和司法资源,给正常的市场监管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 综合每日经济新闻、澎湃新闻、央广网、上游新闻
专家谈
父子二人的行为目前难以界定
父子两人对商家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7月16日,北京社科院副研究员王鹏在接受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个人维权意识较强,从优化营商环境上来说,确实维护了市场秩序,有助于经济社会更好的发展。“但是这对父子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其实是很难界定的,从另外一个维度来说,如果这对父子他们以打假、维权为幌子,去获得所谓的经济收益,那么消极角度来说,就会一定程度上扰乱正常的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这对父子在全国涉及投诉400余起。”
王鹏表示,一些被投诉的商家出于维护自己的形象、保障正常经营、避免处罚等目的,选择息事宁人与他们私了,那么这对父子就可能产生一定的盈利行为,“因此我觉得这事还需要进一步调查,第一是这对父子400多起相关投诉,有多少是真正的违法违规,有多少是让这对父子产生了经济收益,有多少是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营,造成了不良影响,这个需要进一步界定,才能进行后续分析。”
付建认为,父子举报的这种行为属于正常履行消费者的监督权,市场的规范和秩序不仅依靠法律,也依靠消费者的监督,消费者积极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是积极守法的值得鼓励的行为,但是结合此前父子二人打假,如果将“打假”作为一种常态化的职业,并且“钓鱼打假”,甚至对相关商家敲诈勒索,可能会对市场造成反向影响,浪费公共资源,扰乱公共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罗丹妮(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