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北京7月16日电 记者靳昊从司法部获悉,司法部对2022年度报备的2313件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其中地方性法规1509件、地方政府规章601件、部门规章203件。经审查,初步确认121件法规规章存在与上位法不一致问题,均已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处理,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据了解,审查发现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缩减上位法禁止范围、违反行政许可法、违反行政处罚法、违反法定授权、其他违反上位法问题等方面。司法部严格落实党中央“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对报备的法规规章依法逐件进行了审查。对审查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了处理。2022年,司法部对审查发现的30件问题规章均已研究提出审查意见,要求制定机关及时纠错。
司法部官网定期公布备案登记审查的法规规章情况。2023年1至6月份,收到地方和部门报送国务院备案的法规规章1368件。经审查,予以备案登记1340件(其中,地方性法规830件、地方政府规章405件、国务院部门规章105件),暂缓备案28件。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推动“良法善治”的重要立法监督制度。加强对法规规章的备案审查,发挥备案审查“检验器”作用,对推动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权力、从根本上促进行政机关全面依法履行职能,推动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光明日报》(2023年07月17日 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