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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政策期限

2023-07-13 09:18 光明网-《光明日报》   邱晓琴  阅读:4249 

  两部门发布通知

  延长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政策期限

  光明日报北京7月10日电(记者温源)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10日发布通知,延长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政策适用期限。

  2022年11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原银保监会联合出台《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积极做好保交楼金融服务、配合做好受困房企风险处置、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等方面,明确了16条支持政策,其中两条政策规定了适用期限。《通知》发布实施后,对保持房地产融资合理适度、推动化解房地产企业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政策效果。综合考虑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延长有关政策适用期限。

  据了解,政策延期涉及两项内容:一是对于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积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完工交付。2024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可以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1年,可不调整贷款分类,报送征信系统的贷款分类与之保持一致。二是对于商业银行按照《通知》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向专项借款支持项目发放的配套融资,在贷款期限内不下调风险分类;对债务新老划断后的承贷主体按照合格借款主体管理。对于新发放的配套融资形成不良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已尽职的,可予免责。

  通知要求,除上述两条政策外,其他不涉及适用期限的政策长期有效。各金融机构应切实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保持房地产融资合理适度,加大保交楼金融支持,推动行业风险市场化出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光明日报》(2023年07月11日 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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