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随笔】
作者:许强(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市政协科技委员会主任)
在不久前举办的中关村论坛上,一大批赋予科技人员更大自主权、更灵活管理模式、更精准资源支持的新型研发机构受到广泛关注。作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融汇点,新型研发机构不仅是“从0到1”的原始创新策源地,而且担负着“从1到10”的产业技术研发任务,是推动我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有力支撑,被寄予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重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探索建设了多种形式的新型研发机构,发力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取得了丰硕的科创成果。短短几年,这些机构在《自然》《科学》《细胞》等国际顶尖科学刊物发表高水平科技论文超过百篇,推出了全球首款96核区块链专用加速芯片、长寿命超导量子比特芯片、量子直接通信样机等一批世界级原创成果。分析这些机构成功的原因,以下几点经验值得借鉴。
给予科研单位更多自主权是新型研发机构健康发展的机制保障。北京的新型研发机构大多推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所)长负责制,赋予实验室主任在选人用人、技术路线等方面全方位的自主权,在确定的重点方向、重点领域范围内可以自主确定研究课题。这样的体制机制给予科研单位更多自主权,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让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从烦琐、不必要的体制机制束缚中解放出来。
持续经费支持是新型研发机构专注创新的物质基础。北京新型研发机构多以5年为一周期享有财政科技经费稳定支持,编制年度预算,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研发人员根据已确定的研究课题自主安排科研经费使用。除特殊规定外,北京市财政资金支持产生的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由新型研发机构依法取得,自主决定转化及推广应用。比如,北京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实行科研经费包干制,科研人员无须填写基金申请,即可获得长达6年的稳定支持。
以为人才松绑减负为主要目标的新机制让新型研发机构动力强劲、成果迸发。在人才评价上,很多新型研发机构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不以论文为导向,由理事会下设的评估委员会进行评估,围绕科研投入、创新产出质量、成果转化、原创价值、实际贡献、人才集聚和培养等,作出符合机构设立目标和符合科研规律的国际同行评价。
总体来看,北京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及创新方面已初见成效。与此同时,也要看到,新型研发机构还是个新事物,仍需不断探索和完善。比如,进一步明确新型研发机构的定位,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形成超前谋划引领前沿研究方向的重要力量;不断优化和提升治理能力,建立健全“全职院长 项目经理人 学术院长”的结构,完善双聘人员兼职取酬政策;探索多种途径的资金支持方式,为科研项目长远发展造血;通过不断夯实新型研发机构的制度保障,为创新松绑、为创业加油、为创造助力,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共同托举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光明日报》(2023年07月10日 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