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4月26日电 (记者 李庭耀)由山西太原警方侦破的全国首例“剧本杀”侵权盗版案25日在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向郝某臻提起公诉,经过庭审,案件将择期宣判。
此案被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评为“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2’专项行动十大案件”之一。本案作为全国首例“剧本杀”侵权盗版案被列为国家版权局等六部门联合挂牌督办案件。
嗅觉敏锐发现犯罪线索
近年来,“剧本杀”作为一种新型娱乐项目,在青年群体广泛流行。2021年1月,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接到群众报警,自己以正版价格购买的“剧本杀”剧本是盗版产品。民警经过调查发现,疑似盗版剧本来源于某网店。警方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
图为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太原警方供图奔波数月解决案件定性难题
“剧本杀”是否在知识产权保护的范畴?办案民警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版权鉴定中心、山西省出版物质量检查鉴定中心等单位进行沟通交流,认定正版剧本均是作者创作的智力成果,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的。
随后,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版权鉴定中心鉴定,该疑似盗版“剧本杀”剧本和正版剧本存在复制关系。同时,民警联系到相关“剧本杀”正版发行公司,均声明没有授权该网店销售其正版剧本。
据此,公安机关认定非法制造销售“剧本杀”剧本的行为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违法行为。
迅速行动捣毁犯罪窝点
侦查民警前往上海调取了涉案网店的销售记录和发货记录,固定了违法犯罪证据。
之后,专案民警前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对犯罪嫌疑人展开抓捕行动。2021年12月,民警在济南市长清区将涉案人员郝某臻抓获,捣毁其非法制作剧本的生产窝点,扣押作案机器6台、查扣涉案复制品5000余册、查封“网店”10余个,涉案价值500余万元,并追缴赃款11万元。
经查,2020年9月至2021年12月,犯罪嫌疑人郝某臻(男,24岁,山东人)通过网络平台购进各类“剧本杀”文字作品200余部,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租赁民宅组织人员非法制作、打印各类剧本杀文字作品两万余件,通过网店以明显低于市场正规价格对外销售,非法经营额200余万元。(完)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