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宁3月29日电 (韦小婷 黄英映 冼峰)中国农业农村部日前发布“中国渔政亮剑2022”十大执法典型案例,“百色市罗某某未经批准擅自释放外来物种案”入选其中。该案是国内首起未经批准擅自释放外来物种案,对进一步规范放生和增殖放流行为,提高社会公众对外来入侵物种的防范意识,引导全社会共同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据广西农业农村厅介绍,2022年9月10日,百色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民众举报称,有人于当天在百色市澄碧河水库永乐镇码头附近水域涉嫌释放外来物种豹纹翼甲鲇(俗称清道夫)。同行人员拍摄现场照片和视频并上传短视频平台,引发社会舆论高度关注。
支队执法人员接报后迅速赶赴现场勘验,并依法提取了有关音视频证据。经查,当事人罗某某出于“祈福”目的,未经批准在澄碧河水库实施“放生”活动,涉案动物经鉴定为外来物种豹纹翼甲鲇。
图为专家组召开专题研讨会。 广西农业农村厅供图办案过程中,广西农业农业农村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及时介入,组成专家组全程指导,从办案程序、调查取证、案件定性及刑法司法衔接等方面进行把关,协调召开专题研讨会,并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会商,最终准确适用相关法律条款对当事人进行了有效惩戒。
百色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认定,罗某某未经批准擅自释放外来物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相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捕回释放的外来物种,并对其处以2.8万元罚款。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提醒:清道夫,学名豹纹翼甲鲇,原产于南美洲,1980年引入我国,现广布于广东、广西、湖北等地。清道夫具有天敌少、繁殖力强、大量吞食鱼卵和鱼苗等习性,严重威胁本土鱼类繁殖生长。2014年8月,原环境保护部、中国科学院联合发布《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第三批)》,将其列为外来入侵物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捕回、找回释放或者丢弃的外来物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完)
【编辑:唐炜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