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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合一”中有关人与环境和谐共处的理念

2023-03-22 09:14 光明网-《光明日报》   田媛  阅读:4588 

  作者:韩昭庆(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教授)

  我国的文字记载中很早就出现了人们对自然环境的朴素观察,除了地理描述,还留下大量有关天、地、人生的哲学思考。在有关人与环境和谐共处的理念中,最为突出的当属“天人合一”的思想。

  早在先秦时期,儒家、道家、阴阳五行家就表现出强烈的“天人合一”的文化倾向。学者高晨阳认为三家的思想可以分别概括为以天合人、以人合天、天人感应。关于“天人合一”的“天”,至今众说纷纭。有季羡林主张的“天”即“大自然”的一义说,冯友兰主张的五义说,刘泽华提倡的六义说等,但目前以张岱年主张的三义说最为普遍,分别指最高主宰、广大自然和最高原理。“人”一般指人类,但在“天人感应”思想体系下,主要指君王或统治者。正因为人们对“天”有不同理解,所以对“天人合一”的阐释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20世纪后半期,中国的“天人合一”思想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价值被西方的生态伦理学者发现和肯定,并被赋予了解决生态危机的作用和意义,一些国内学者对此表示认同。1990年,钱穆在《中国文化对人类未来可有的贡献》中指出,“我深信中国文化对世界人类未来求生存之贡献,主要亦即在此”,“此”指的就是“天人合一”观。他认为,中国传统文化精神自古以来既能注意到不违背天、不违背自然,又能与天命自然融合一体,由此掀起了国内对“天人合一”的热烈探讨。

  天人合一的思想根源

  古代农业社会,农业生产与四季更替、气候变化密切相关。雨旸时若,就会获得丰收,气象异常则会减产,甚至颗粒无收,导致饥荒,这本属自然规律。但据文献记载,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各种自然现象就被看作天意的表达方式,“天垂象,见吉凶”(《周易·系辞上》)表达的正是此意。《洪范》谈到国君的恶行会伴随自然界的异常现象,而《月令》则规约国君和国民每个月的行为,以求得与天地万物的和谐。

  汉代董仲舒在此基础上,最早提出“天人合一”并对之进行理论阐释。他在《春秋繁露》一书中写道:“天亦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与人相副,以类合之,天人一也。”又言“天人之际,合而为一”。提出了天人同类合一的思想。他把构成天的基本要素归结为天、地、阴、阳、金、木、土、水、火和人等十端,十端当中,人与天、地共同构成万物之本。

  根据天人同类说,董仲舒把天道当作政治原则和人伦道德的依据。董仲舒在论证天人同类的过程中,分别利用了以数相副和以类相副的比附法。在天人同类的基础上,他进一步论证天人感应的理论基础同类相感。同类相感在董仲舒之前已有论述,如《周易·乾传》中记载:“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吕氏春秋》也有载,“类固相召,气同则合,声比则应”。在董仲舒看来,“天人感应”的形式不外乎天降符瑞和天降灾异两种。董仲舒“天人感应”论的出发点在于论证封建统治秩序的合理性,并利用了天的名义和权威来限制君权;在神灵之天和自然之天之外还提出道德之天,但又无法把三者统一起来,内部存在混乱和矛盾。但是我们也要看到,董仲舒对“天人合一”命题的论证,也是建立在当时自然科学的基础上的,如他指出许多自然现象“非人所意也”,人必须对它们抱有敬畏的态度,从这个角度看,也反映他具有一定的科学理性。因此,“天人感应”作为天人合一的一种表现方式,可视作古代人与环境和谐共处的思想根源。

  从天人合一到万物一体

  汉代以后到唐代,中国经历了几个世纪的分裂时期,其间佛教传入,魏晋时期道教获得很大发展,但是儒学进展不大。到了宋代,随着新儒家兴起,他们在继承孔孟之道的基础上,接受佛教和道教的宇宙论,进一步发扬了与“天人合一”有关的理论。宋初的周敦颐和邵雍都从《易传》得到启发,并用图录和图说来阐述他们对《易传》思想的看法,邵雍还推算出世界完成一次由生到灭的时间是129600年。

  张载是明确提出“天人合一”的学者,“儒者则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致学而可以成圣”。他同样是从《易传》里发展出宇宙论,但他特别强调“气”。他认为,宇宙万物都来自同一个“气”。因此,世人和万物都是一体,“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既然人类与其他物体皆是同胞,则自然会生“于民必仁,于物必爱之理”的心,对天地就如同父母一样,对待世人和万物就如同自己的兄弟和朋友一样。张载提出万物一体,较董仲舒把人从万物中挑选出来、与天地并列相比,就人与自然和谐的思想而言,是很大的进步。张载以后的程颢十分称许张载揭示的“万物一体”,他认为,人达到视自己与万物一体正是“仁”的主要特征。其后的陆九渊,以及明代的王阳明又把该思想更细致地予以发挥。学者蒲创国认为,在王阳明看来,人与天地万物的关系表现在两个方面,从自然之天来看,人与天地万物都是一气流通;从主宰之天来看,人的灵明与天地万物的灵明是相互依赖的。

  总之,儒家的天人合一肯定了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自然界有普遍规律,人要服从这个规律,人生的理想是天人调谐,不过这种调谐更加强调人的道德原则与自然规律的统一,其中人道与天道的统一实已溢出本文所言的“自然之天”与人的关系。不过就儒家而言,人是道德性的存在,道德乃人的本质,“天地万物一体之仁”的“仁”作为人的道德本性,要求视人如己,视物如我,以合内外。一个人的行为受道德理性的支配,就会调整自己的行为。这一观念落实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它必然要求以人类的整体生存为目的,而不仅顾及局部的和眼前的利益,从而指向和谐的人地关系。不过值得指出的是,过去新儒家论证天人合一的最终目的是引人成圣,与我们当前为了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因而主张与自然和谐的出发点是有区别的。

  道家认为,人是宇宙间道、天、地、人四大根本之一。早期道家的“天人合一”说,集中体现在“道法自然”命题中,但是老庄崇尚的自然,旨在消除和化解人为或人的种种执着,复归于人的纯真本性,追求一种自然无为的精神境界,与西方人主张的“回到自然”的意义不同。不过道教一百八十戒中也有近20条戒规,指导人对待山川、动植物的行为举止。学者张苏对道教中有关“天人合一”关系的思想进行了总结,这些思想有“天人同源”,也有体现两者共同演化、互相作用的“天人合化”,而“天人和合”既是道教天人合一追求的目标,也是实现天人合一的必然环节,故道教的“天人合一”思想亦含有人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思想。此外,道家认为,人生不能有执,有执则万事皆坏。今人对于金钱或物质财富无限度的追求,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采和利用,都可被视作一种“执着”。这种“执着”在道家看来,对自然环境是有害的,故道家的观点对于纠正人与自然关系的失调,无疑也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天人合一在古人生产生活实践中的具体体现

  “天人合一”提出要遵循自然规律以便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但它是如何来指导生产生活的?取之有度、用之有节是在天人合一思想指导下的具体体现之一。《礼记·月令》中规定,孟春之月,“命祀山林川泽,牺牲毋用牝。禁止伐木。毋覆巢,毋杀孩虫、胎夭飞鸟,毋麛毋卵”。孟子也说,“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这些措施虽然在主观上是体现儒家始终强调的仁爱和仁政思想,但在客观上起到了保护自然生态从而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的。道家和儒家一样,在利用自然资源方面,也有节俭的理念。《道德经》讲到“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第二个要求就是以俭修身。

  这种取之有度、用之有节的理念,可能源自中庸之道。冯友兰认为,儒家与道家受太阳、月亮运行和四季嬗替的启发,都注意到在自然和人生的领域里,任何事物发展到极端,都会朝反方向的另一极端移动,如《周易·系辞下》中的“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这种源于农业和生活实践的观察,为儒家和道家都主张的中庸之道提供了依据。“中”的含义是“恰如其分”“恰到好处”,这种思想不仅适用于人的感情,也适用于人对物的态度。运用中庸之道,宁愿不及,也不要过甚,因为行事过分将适得其反,对自然资源要有节制地开发利用,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天人合一对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启发

  在古代天人合一与人和自然的关系问题上,主要有三种意见。第一种认为天人合一就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古老的天人合一完全可以为今天所用;第二种只承认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天人合一的一个方面,但要立足于天人合一的本义,再进行新的解释;第三种则对天人合一持完全的反对态度。

  第二种观点或许更为客观。天人合一源于中国古老久远的哲学思想,不可避免带有时代的局限,其内涵和关注的重点也会随着时代进步而发生变化。古人因为对自然界的认知有限,故赋予自然神秘性,天、地及自然现象也常常被作为道德和政治理论的形而上学基础,是人事之根据。今天看来,其中许多认识带着附会,甚至荒诞的内容,这就需要我们在辨析旧说的基础上,发掘其有关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精髓。

  值得肯定的是,天人合一始终把人与天或自然看作是一体,而天人合一的内涵也从最初的天道即人道,渐渐发展到民胞物与和万物一体。这种主张以仁爱之心对待自然的态度值得我们继承和发扬。通过梳理这个理念的演变还可让我们警醒,在自然面前、宇宙之中,人类的渺小。敬畏自然是古代天人合一中最为核心的理念,深入挖掘并发扬天人合一理念,将为解决今天人类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提供有益启示。

  《光明日报》( 2023年03月22日 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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