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长春2月27日电(记者 郭佳)多年来,中国医卫界人士多次在全国两会上建议加快脑死亡立法进程,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此前也曾回复“同意脑死亡立法”。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党委书记吕国悦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脑死亡立法须先破除民众的猜忌与恐惧。
吕国悦。 高龙安 摄吕国悦是中国著名肝移植专家,他在长期的临床实践中发现,病人出现脑死亡、但只要心跳没有停,家属就一直不放弃抢救,实际上这时投入任何药品、设备、人员都没有意义,还会给家属带来更多煎熬。
吕国悦认为,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是,人们还没有认识到脑死亡即患者已经死亡这一医学事实。
吕国悦。 高龙安 摄“我们必须正视这样一个事实:心肺死亡的判定也是存在误差的,不是绝对的,尤其是随着器官移植技术的发展,心肺均可移植,并非不可逆器官,但脑仍然是不可逆器官,从这一点上来说,脑死亡判定其实更为准确。”吕国悦说。
吕国悦认为,要打破这一局面必须加强科普工作,做好死亡教育的启蒙工作,让更多民众了解全脑死亡、脑干死亡、大脑皮层死亡、植物人等概念的区别,莫把脑死亡妖魔化。
吕国悦建议,应率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增加脑死亡和心死亡的“二元死亡”标准,即脑死亡和心脏死亡标准并存的法律认定方式。他同时也呼吁更多的法律专家、伦理专家、社会学者帮助推进这项工作。
吕国悦说,承认脑死亡将给予死者最大的尊重和伦理关怀,给死者家属一定选择权,有效避免医疗资源浪费,节省患者家属经济开销,同时还将在提高器官捐献的数量及质量等诸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完)
【编辑:李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