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1月14日电(记者 胡丰盛 施紫楠)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今年的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创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站在全国首个生态省的新起点,如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继续让绿色成为浙江发展最动人的色彩?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们就此展开探讨。
提及生态文明建设,湖州成为不可或缺的一环。作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以下简称“两山”)理念发源地,该市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二阶段会议上被认定为全球唯一“生态文明国际合作示范区”。
在浙江省人大代表,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孙贤龙看来,示范区的设立,为浙江及湖州生态文明实践经验走向国际提供了重要渠道,为湖州打造美丽中国“集成之地”“浓缩之地”“经典之地”提供了重要依托。
“由于层级高、含金量高,示范区的建设不仅需要湖州集全市之力推动,更需要省级乃至国家层面的大力支持。”对此,孙贤龙建议省级层面能在示范区建设上给予支持,协调帮助争取国际基金和国家政策支持,并支持湖州依托示范区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浙江省人大代表,浙江宜可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州师范学院工学院教授车磊 王逸飞 摄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受益者之一,浙江省人大代表,浙江宜可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州师范学院工学院教授车磊一直坚持走好绿色发展之路。
10年前初次来到浙江,车磊就被山水相依的生态禀赋和名家辈出的人文底蕴所吸引。他深信,这里有着创新创业最好的土壤,是开启环保事业最理想的绿地。
“COP15会议期间,各国代表对浙江生态文明建设给予高度赞赏,认为浙江兼顾经济与生态的‘双赢’发展模式值得学习,也让我更加坚定了在浙江扎根生态环保事业的信心和决心。”车磊说。
肯定成绩的同时,代表们也清醒看到,对照“两个先行”,浙江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仍有短板。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浙江省人大代表、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李旺荣直言,目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在实践工作中仍存在立法有缺失、社会化赔偿程度低、损害与赔偿失衡等问题。
对此,李旺荣认为可通过完善现有法律法规体系、拓展多样化责任承担方式、建立责任保险制度、合理拓宽赔偿范围、做好司法衔接和制度配套等方面入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更好促进浙江生态文明发展。
坚持“两山”理念,浙江对生态文明的重视一以贯之,从环境治理转向生态修复,继而进军绿色低碳,持续为“两山”转化作出探索。
浙江省人大代表,超威电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人力资源总监徐学良认为,发展新型储能,浙江既有技术储备优势,也有产业支撑优势,有利于在更广泛的领域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建议大力发展新型储能提高电力利用效率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包括规范管理,体系化构建储能发展机制;降本增效,多维度提升储能项目收益;创新驱动,数字化发挥储能保供作用等。”徐学良说。(完)
【编辑:苏亦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