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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见义勇为英模乘坐公交、游览参观将实行免费优待-中新网

2022-12-29 13:17 中国新闻网   叶攀  阅读:3978 

  中新网昆明12月26日电 (记者 胡远航)记者26日从“奋进二十载·砥砺新时代——云南见义勇为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获悉,年底前云南省多部门将联合出台《关于见义勇为英模乘坐公交、游览参观实行免费政策的通知》,见义勇为英模在该省乘坐公交、游览参观将实行免费优待。

  当日的发布会上,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常务理事吴朝武就20年来云南见义勇为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他介绍称,云南省表彰奖励工作全国领先。20年来,共推荐表彰奖励各级见义勇为英雄模范8000余人,其中省政府共表彰见义勇为英雄模范680余人;2021年度云南牺牲人员奖金达112万元,奖金额度为全国最高。

  此外,云南见义勇为基金募集得民心顺民意。目前,在累计支出7000余万元奖励优抚的情况下,现基金规模达1.24亿元,为全国基金规模过亿为数不多的几家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云南省还建成了全国比较完备的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政策法规体系。目前,云南各省级部门出台的优抚政策已达22项之多;在全国率先探索将警察、消防员、保安等特定人员在超出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范围的特定行为纳入见义勇为表彰、奖励、慰问范畴的《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关于规范对特定人员的特定行为进行表彰及奖励慰问的指导意见》将于年内出台,《关于见义勇为英模乘坐公交、游览参观实行免费政策的通知》也将于年底前出台。

  其中,《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关于规范对特定人员的特定行为进行表彰及奖励慰问的指导意见》明确:现役军人、消防员、具有特定义务的警务辅助人员和保安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任务、非工作场所实施的特定行为,依据相关规定予以申报确认、推荐各级政府表彰奖励、授予见义勇为荣誉,并享受见义勇为人员相关优抚待遇的现行政策;对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任务、非工作场所的特定行为虽然不作为推荐表彰奖励对象、不授予见义勇为称号,但将纳入各级见义勇为基金会(协会)进行奖励慰问。

  《关于见义勇为英模乘坐公交、游览参观实行免费政策的通知》明确:见义勇为英模乘坐公交、游览参观实行免费优待。其中,优待对象为:历年荣获国家部委和云南省各级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含集体、群体组成人员。优待范围为:优待对象按表彰奖励层级在相应范围内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含地铁、公交等)以及免门票游览参观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含世界遗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文物保护单位、政府投资兴建的城市公园、博物馆等);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游览参观点参照给予门票减免优惠。优待区域为:受国家部委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在全省范围内适用;受州(市)和县(市、区)级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在本州(市)范围内适用。(完)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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