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新冠肺炎)江西严厉打击五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
中新网南昌12月23日电 (记者 吴鹏泉)记者23日从江西省药监局获悉,该省将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制售伪劣防护物资、哄抬防护用品价格等五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
近日,江西省药监局联合江西省公安厅、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新形势下依法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根据通告,江西各级公安、市监和药监部门将依法严惩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特别是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用于防治新冠肺炎相关药品和新冠病毒疫苗等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据刑法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妨害药品管理罪或者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立案侦办。
江西还将严惩制售伪劣防护物资、核酸检测产品违法犯罪行为。生产、销售伪劣防治防护产品、物资的,江西有关部门将依据刑法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立案侦办。
通告提出,江西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以及购进渠道来源不明的疫情防控药械的违法犯罪行为,相关部门要严查“地下窝点”无证生产疫情防控类药械;严查获证企业非法收购“白板”(无包装标识)医用口罩、N95医用防护口罩和医用防护服等进行加工的行为;严查在未经批准的场地或委托无资质企业生产疫情防控类药械;严查生产、销售未取得国家注册证的新冠抗原检测试剂;严查从非法渠道购进或购进来源不明的疫情防控类药械。
通告称,江西将依法严惩哄抬价格违法犯罪行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将依据刑法以非法经营罪立案侦办;依法严惩造谣传谣违法犯罪行为,编造虚假的涉疫信息或者明知是虚假涉疫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将依据刑法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寻衅滋事罪立案侦办。
江西要求,对以上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该省公安、市监和药监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暂扣、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完) 【编辑:苏亦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