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12月19日电 (方伟彬 陈康秀 刘新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9日发布该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典型案例,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11月,该省法院审理涉黑涉恶案件183件988人。
这批典型案例包括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矿产资源以及交通运输、金融借贷等重点领域、行业的黑恶势力犯罪。
在通报的陈高明等1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2000年起,陈高明等人为垄断汕尾海丰县公平镇货运生意,陆续招揽、笼络刑满释放、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暴力手段威胁、殴打同行,逐渐形成以陈高明等为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固定,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03年至2016年期间,该组织通过非法手段垄断客运专线,成立客运“地下执法队”,实施非法占用农用地、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54起。
广东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等数罪并罚,判处陈高明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至二年,并处相应财产刑。
在通报的黄俊棋等2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2009年起,黄俊棋伙同其兄黄俊雄,纠集邓东欧、毛厚志、杨亚贵等非法势力,在茂名化州市逐步形成了以黄俊棋为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固定,层级分明,成员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拉拢腐蚀当地个别公职人员,为攫取非法经济利益和扩大组织势力,强迫村民签订租赁协议,强占村集体、村民土地,非法控制当地粘土矿开采销售,大肆实施非法采矿犯罪行为,造成国家矿产资源重大流失,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
广东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等数罪并罚,判处黄俊棋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至一年八个月,并处相应财产刑。(完)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