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察家
凡是参与核酸检测的机构,都应该得到足够监督。
近期,核酸检测质量问题备受社会关注。11月29日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指出,今年以来,多地卫生行政部门都在检测机构的监管当中发现存在一些违法违规的问题,都进行了严肃的处罚,有的违法机构和个人还被追究了刑事责任。下一步,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对于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将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核酸检测是疫情监测的重要手段,其质量直接关系到疫情处置的准确性和效率。而就在最近,某核酸检测企业被曝在多地出现核检业务违规情况,引发了社会热议。在此背景下,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重申将对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核酸检测机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无疑向外界释放了积极的治理信号。
核酸检测机构的准入门槛一直以来就是明确的。但从公开信息来看,核酸检测机构违规操作的情形,在一些地方还是时有发生。如据相关媒体近日报道,今年以来全国至少已有7地10家核酸检测机构被立案侦查、通报或处罚。
这表明,一方面,对于核酸检测机构违规违法行为的监督与查处工作,一直在进行。但另一方面,我们仍不能低估一些核酸检测机构违规违法操作的可能性。
从现实来看,无论是核酸检测机构违规对多管样本进行混管检测,还是故意出具虚假检测报告,都给核酸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带来了严重干扰,直接影响到防疫效率。
因此,对于不同形式的违规违法操作情形,应该建立更具针对性的监督和惩戒机制。如有声音就建议,应该建立核酸检测机构“黑名单”制度,只要触碰规范底线就一票否决,不得再参与核酸检测业务。同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此外,也应该强化对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督和信息公示力度。如北京建立了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月审核制度,由各区组织专家,每月对辖区全部第三方实验室在依法执业、核酸检测质量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审核,对核酸检测的机构名单进行公示。这方面的做法不妨更多推广。
当然,从前一阶段所查处的违规违法情况看,对不同类型的核酸检测机构的监督、规范和惩戒需要一视同仁。凡是参与核酸检测的机构,都应该得到足够监督。
当前,全国疫情处于高位,核酸检测的频度和规模进一步上升。越是在这个时期,越要严把核酸检测质量关,对于任何违规违法操作都该“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严处一起。这关乎防疫效率,也关系到社会对核酸检测的配合与认同,不容任何讨价还价。(新京报)
□羽木(媒体人) 【编辑:宋宇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