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12月1日电(记者 陈静)全面修订后的《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修订版)1日起施行,注重精准施策,体现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
上海市绿化市容局管理局方面1日表示,《条例》修订版注重平衡市容管理和经济活力的关系:明确区政府在综合考虑市容环境卫生、交通安全、公共安全、消费需求等因素基础上,可以划定一定的城市公共区域用于从事经营活动,增加“烟火气”;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在结合本辖区农业资源条件、农产品品种特点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可以划定一定的公共区域,供农村村民以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村民及各经营主体应当遵守公共区域内的市容环境卫生要求。
据悉,《条例》修订版对禁止性规范,合理平衡禁止范围,避免简单化“一禁了之”。上海市人大法工委方面告诉记者,比如,对散发商业性宣传品的行为,以前是全面禁止,现在由全面禁止变成了重点区域的禁止。《条例》修订版,将之修改为在主要道路、景观区域、商业集中区域、交通集散点、轨道交通站点以及市绿化市容部门确定的其他公共场所进行禁止;对设摊经营、占道经营,以前也是全面禁止,《条例》修订版则在规定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桥梁等公共场所、兜售物品的同时,明确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划定一定的公共区域用于从事设摊经营、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等经营活动,较好平衡了市容管理需要与关注民生需求的关系。
据悉,2001年11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并分别于2003年、2009年和2018年作了三次局部修正。上海市人大法工委方面介绍,此次为对《条例》的全面修改,现共有五章六十八条,分为总则、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社会共治和附则等。
当下,上海正建设“创新之城、人文之城、生态之城”,对加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进一步优化公共空间品质、塑造城乡特色风貌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条例》修订版将农村市容环境卫生纳入适用范围,将数字治理理念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相融合,明确依托“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利用智能技术和网格化管理等方式,实现集感知、分析、处置、执法、服务为一体的智慧管理。
《条例》修订版还完善了突发事件应对举措。新修订的《条例》要求市、区绿化市容部门编制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明确突发事件种类与级别、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预警机制、处置程序、保障措施、人员防护、物资装备与调用等内容,并组织演练等。(完) 【编辑:房家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