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成都10月25日电 (记者 安源)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5日在成都召开四川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发布了《四川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2019-2022)》和《关于为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记者从发布会获悉,2019年7月至2022年9月,四川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25085件。其中,刑事案件4863件、民事案件8435件、行政及非诉执行案件3650件。
白皮书显示,四川法院三年来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一审刑事案件4863件,审结4675件,被判处刑罚7106人,其中判处实刑1822人,涉及破坏动植物和矿产资源、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环境监管失职、渎职等各种类型的环境资源犯罪。三年来,四川法院共受理破坏动植物资源犯罪案件4723件,审结4540件,给予刑事处罚6896件,其中判处实刑1746人。三年来,四川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民事案件8435件,审结8136件,涉及农业资源承包经营、环境污染责任、矿权、供用动能等各类环境资源民事纠纷。四川法院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对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开采、非法转让矿产资源、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工艺方法生产经营等民事行为,依法否定其效力。三年来,四川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一审行政及非诉执行案件3650件,审结3443件。四川法院坚持环境公共利益本位,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需要,审慎适用协调手段结案,在充分保障环境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力促受损环境尽快得到修复。
四川法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治理和恢复,持续深化修复性司法,把当事人主动实施补种复绿、增殖放流等生态环境修复行为作为悔罪表现纳入从轻量刑情节,加大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适用力度,积极探索生态环境修复的新机制与路径,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效。截至2022年9月,共判决补种林木41.14万株,增殖放流鱼类269.14万尾,缴纳修复费用2.06亿元,判决48人从事公益活动7270余天。以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建设为依托,主动融入生态环境治理大格局,四川省共建立84个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实践基地。成都两级法院建立天府生态环境保护成都示范基地、成都公园城市示范区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崇州市鸡冠山国家森林公园生态修复成都基地、水生态修复教育成都基地等多个恢复性司法示范基地;广安两级法院建立集生态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成果展示等为一体的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3个。
此外,会上还发布了四川省法院关于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完) 【编辑:姜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