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9月21日电 (记者 陈杭)北京拟立法鼓励为老年人、残障人士等使用数字化公共服务确有困难的人群,提供可替代的服务和产品。
21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对《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
草案二审稿共九章五十九条,分为总则、数字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智慧城市建设、数字经济安全、保障措施、附则。
7月27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对《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
北京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张伯旭介绍,为做好条例草案修改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北京市人大财政经济办公室通过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公布了条例草案及说明全文,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并通过书面形式征求了各区人大常委会意见。按照常委会工作要求,专门就条例草案涉及的重点内容征求了市、区、乡镇三级人大代表意见,共有9214位代表参与问卷调查。
同时,北京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结合北京市实际,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了市工商联、部分企业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征求了市委网信办、市财政局等政府相关部门、知识产权法院对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强化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
部分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提出,要统筹好数字经济安全与数据安全,细化在数据安全、网络安全方面的责任,增加个人隐私保护的规定,明确平台经济的监管部门。
草案二审稿强化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增加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具体表述为:“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建立公共数据开放清单
草案二审稿要求,北京市加强数据资源安全保护和开发利用,促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推动数据要素有序流动,提高数据要素配置效率,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探索建立数据要素收益分配机制。
草案二审稿明确,北京市建立公共数据开放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北京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获取公共数据。
支持建设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和创新基地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提出,应增加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具体措施,加强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建设,推动北京市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草案二审稿增加建设数字经济产业园区的规定。具体表述为:“本市支持建设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和创新基地,推动重点领域数字产业发展,推动数字产业向园区聚集,培育数字产业集群。”
完善困难群体数字化服务保障措施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提出,老年人对网络不了解、不会使用智能产品的现象普遍存在,应提高数字化公共服务的便民水平。
草案二审稿要求,对使用数字化公共服务确有困难的人群,应提供可替代的服务和产品。
此外,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对违反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的行为增加法律责任。北京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国家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均有详细规定,作为促进型地方法规,建议不再增加新的处罚,依照上位法执行。(完) 【编辑:苏亦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