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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蚊情结”该如何化解?-中新网

2022-09-19 10:20 北京青年报   王禹  阅读:5008 

  刘海明(重庆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流行歌曲蕴含的哲理和唯美的诗意,总能让人百听不厌。在流行歌曲《往事并不如烟》中,“往事如烟/风吹散了时间/往事如烟/戒不掉的思念”,传达的信息则是往事并不如烟,因为人有记忆,曾经的存在无法全部抹去。个体的烦恼如此,人类对蚊虫的焦虑又何尝不是如此。

  自人类幼年开始,先民在没有蚊帐、没有驱蚊灯、没有灭蚊片陪伴的漫长黑夜里,留下了不堪蚊虫叮咬的社会记忆,这种挥之不去的记忆形成了群体性的历史焦虑。由饱受蚊虫叮咬的“人类之恨”编织而成的“灭蚊情结”绵延至今。每年夏秋时节,每个居室不约而同地在谱写着由“灭蚊情结”而演绎的“全民灭蚊活动”。个体的力量终究有限,减轻人类对蚊子的焦虑,离不开社会治理部门的助力。

  9月13日,对于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开展全面消灭蚊子的建议》,国家卫健委官网答复称,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是健康中国建设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要努力从源头上控制有害病媒生物,降低传染病通过媒介传播风险。

  全面消灭蚊子的建议揭开了隐藏在无数人内心的难言之隐,因此在舆论场引发热烈的讨论。有网友“觉着是好建议,蚊子苍蝇嗡嗡叫真的很讨厌”;有网友“顿时肃然起敬。毕竟思路是开阔的,目的是造福人类的”。也不乏对蚊子既恨又无奈的声音:“对于一个特别招蚊子的人来说,这个提议我赞成,但是能实现吗?”“让蚊子绝育这事国内外已经有人干了不止十年了吧,可能都快工业化了。”

  希望免受外界侵袭乃人之本能,“不讲武德”的蚊虫不仅侵扰人的宁静生活,关键还入侵人之躯体。道德直觉塑造的人类之恨,让蚊子成为人类共同的敌人。建立在这种愤恨之上的“灭蚊情结”,千百年来促使人类与之展开较量。

  人类的情感中包含着爱与恨,不论是爱还是恨,归根结底都是人之情绪的特殊偏好。所不同的是,人类之爱反映的是行善偏好的能力,而诸如对蚊子“同仇敌忾”的人类之恨,反映的是人的惩恶偏好之能力。经验和事实表明,人类之爱固然有益,真正能激发这种博爱情感的事项总是屈指可数,那些不招人喜欢的东西反倒总是狭路相逢,这是物种的多样性与人类喜好的有限性造成的。

  也就是说,对于普遍不受欢迎的东西,人们如何拿捏情感,恐怕更多需要运用理性,而不是只靠本能对某个物种下达“追杀令”。就对蚊子的人类之恨而言,应在朴素的厌恶情感之外,认识物种多样性对人类社会的意义,避免动辄搞“一刀切”。

  化解“灭蚊情结”,需要遵循宽容的原则,承认人类的有所不能。在这个世界上,人类从来都不是无敌的存在。在人类历史上,有许多物种和人类处于非友善甚至敌对的状态。从“谈虎色变”这个成语中,不难感知猛兽给人类造成的巨大心理阴影。肉眼无法看到的病毒对人类的威胁有多大,新冠病毒的全球大流行给出了答案。

  “四害”之一的蚊子让人类躲避不及,人们恨不得将其斩尽杀绝,但有时却又奈何不得。不论“灭蚊情结”何等强烈,也应认识到,蚊虫的存在主要受自然律而非人类意愿的支配,我们可以干预,却无法彻底改变蚊虫这种天敌的存在。在自然界的生态链中,蚊子遵循的是自然逻辑,人类需要承认这种逻辑的独立性。诚如网友所言:“世界至今还有蚊子,实是人类能力有限,而非无意于此也。”既然无法彻底灭绝蚊子,人类应理性承认其存在,这就需要以宽容的心态化解对蚊虫之恨。

  化解“灭蚊情结”,也应遵循限制的原则。俗话说,惹不起你还躲不起你?既然人类无法将蚊虫这个物种从地球上彻底“除名”,那就需要采取防御的策略,主动规避蚊虫对人类生活的袭扰。作为高等智慧生物,人类有能力运用自己的智慧,针对病媒生物进行技术攻关,限制蚊虫繁殖的速度,想方设法将蚊虫阻挡在人们生活的物理空间之外。

  从卫健委的回复中得知,国家层面已在这方面组织科技攻关。如果能够最大限度地控制蚊虫的繁殖,把蚊虫拒于公共场所和私人场所门外,基本上也就达到人类和蚊虫的“去接触化”效果。相信随着蚊虫与人们接触的机会越少,人类对于蚊子之恨也能随之淡化,“灭蚊情结”也会逐渐缓解。

  化解“灭蚊情结”需要以史为鉴,认识到人类主观能动性的有限性,以科学精神量力而行处理人类与“天敌”的关系。善于与大自然妥协,何尝不是人类智慧的写照呢? 【编辑:王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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