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久前热播的电影《少年的你》中,男主角小北父母离异后父亲跑了,母亲改嫁抛弃他,小北13岁起就成了“小混混”,这个男孩原生家庭的破裂牵动了无数影迷的心。像小北这样虽然父母健在但事实上没有经济支持和无人照料的儿童,我们称之为“事实孤儿”。长期以来,这类儿童群体成为仅次于孤儿的弱势群体,游离在救助体系边缘。
2019年中旬,民政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要求将全国50万名左右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民政部门的救助体系。
如今,这一政策已在江西省落地。12月5日,记者从江西省民政厅了解到,目前,全省正在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工作,2020年1月起,对符合要求的“事实孤儿”给予每月每人不低于950元的生活补助。
男孩经多方帮助复学 终因无人管教离开校园
父亲不知在何处,母亲患有精神障碍,在南昌绳金塔街道公交社区,男孩小志(化名)从小由外婆抚养长大,几年前曾进入南昌市某小学读二年级。
2014年,小志的外婆不幸去世,不久母亲也出现精神异常,病情不断恶化,生活不能自理,又没有其他来往的亲属,致使小志无法正常读书,辍学在家照顾母亲。
为了能让小志重返校园,街道、教育、社区等部门多方帮扶、协调、联络,2018年3月,在相关部门和爱心人士的帮助下,当时11岁的小志走进了学校,再次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
然而,当记者前不久再次追踪小志的近况时,社区居委会主任告诉记者,由于无人管教,小志最终还是离开了学堂。
南昌已开始对“事实孤儿”摸底核验
记者了解到,像小志这样虽然有父母,但父母丧失抚养能力的孩子被称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也通常被叫做“事实孤儿”。据民政部门调研,这类儿童成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原因主要分三类:父母重病、重残导致无抚养能力;父母服刑、戒毒或执行其他刑罚6个月以上不能抚养;父母主观或客观原因导致失联6个月以上且未能履行抚养义务。
12月4日,记者将小志的情况反映给南昌市民政局下属单位南昌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南昌市未保中心),一位负责人表示,将对小志的情况进行跟踪救助。“市未保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已在南昌市内8个县区建立了社工站,专门针对困境儿童有一系列强制报告机制,对相关的生活、就学问题都会进行相应处理。”她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11月18日起,市民政局组织各县区民政部门对“事实孤儿”开展摸底核验工作,各地如发现小志一类的“事实孤儿”,可向辖区民政局设立的社工站反馈信息。
明年起江西对“事实孤儿”发放生活补贴
南昌市未保中心所指的“摸底”工作,源于今年10月底江西省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明确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孤儿保障体系,并从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救助、就业创业、家庭监护、关爱服务6个重点给予保障。
根据省民政厅数据,江西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约2.14万名。长期以来,省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水平不高,保障内容较窄,未形成保障体系。
新政出台后,这一状况将有所改变。记者从南昌市未保中心获悉,摸底结束且上报通过后,在南昌,小志这类事实孤儿每月可领到1030元的补贴,补贴标准与散居孤儿相同。
江西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政策,2020年起将对父母双方服刑在押、重病、重残等情形造成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施长效救助,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不低于950元。“12月底各地要完成信息录入,明年1月开始发放补贴。”
“事实孤儿”如无人监护可由未保中心临时监护
杜兴强是南昌青少年发展基金会项目总监,他所在的太阳花社工服务中心承接了南昌市未保中心的社工项目。“对于事实孤儿,很多问题不是钱能解决的,还需要有效监护。”杜兴强告诉记者。
对此,南昌市未保中心有关负责人指出:“很多时候,我们还是希望这类儿童有亲属收养。”但如果实在找不到人监护,她表示,民政等部门就要出面处理。
不过,她也指出,由于机构养育孤儿的补助标准是1470元/人/月,而事实孤儿的补贴是1030元/人/月,这中间的差额就需要有人来承担,而且前提还要看孩子的意愿。
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江西省已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孤儿区域性机构养育,即区域性机构养育采取“原地出资、异地代养”的办法,由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履行监护照料职责,代养孤儿年满18周岁后,由孤儿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无条件接回安置。委托代养孤儿的县级民政部门按照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标准,分季度拨付经费给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
据统计,全省已建设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18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非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149个。
对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出现无人监护的情况,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可以由各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承担临时监护责任,生活照料则可放在儿童福利机构。
江西将划拨资金向社会购买儿童类服务
记者了解到,目前,省直14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将全面实施“两提升、四关爱”行动——实施家庭生活困难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提升行动、学业困难儿童基本帮扶水平提升行动、情感关爱“暖心行动”、健康关爱“贴心行动”、行为关爱“协同行动”、安全关爱“督导行动”。
据介绍,省民政厅将专门统筹划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资金用于基层民政部门向社会购买儿童类服务,由民政局、未成年救助保护机构实施政府买服务项目,引导社会组织依托未保中心、儿童之家等平台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此外,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绩效将纳入各地重点工作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