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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滩乡“大学生回村工程”选聘公告

2021-10-29 09:43  阅读:5330 

为贯彻落实中共铅山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1年“大学生回村工程”集中补录工作的通知》(铅组明电〔2021〕17号)文件精神,吸引更多铅山新滩籍优秀大学生返乡回村贡献智慧和力量,进一步加强我乡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优化村级干部队伍结构,提升整体素质和能力,结合我乡实际,就新滩乡“大学生回村工程”选聘公告如下:

一、坚持原则

此次“回村工程”选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坚持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测试、公开监督、公开聘用的“五个公开”原则。

二、岗位名额

此次“回村工程”选聘工作涵盖新滩乡罗石村、杨家村,共计划选聘新滩籍优秀全日制大学生2名,每村各1名。聘用的大学生在村主要从事文书、党建、宣传等村级工作。

三、聘用条件

(一)聘用的大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政治素质良好,道德品行端正,有适合农村工作的吃苦和奉献精神;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满足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计算机办公技术;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985、211高校本科毕业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户籍或原户籍所在地为新滩乡,或在新滩工作或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

1.政治上“两面人”,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的;

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3.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4.不担当不作为,长期不履职,近3年有考核不合格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5.近3年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

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

7.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

8.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9.道德品行低劣、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

10.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或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

四、政策待遇

1.报酬待遇:大专、本科、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分别按照村党组织书记待遇的90%、95%、100%发放报酬;合同期满再续聘的,均按照村党组织书记待遇的100%发放报酬。按规定为回村任职大学生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等。回村任职大学生若担任村“两委”成员,继续兼任党建文化宣传员和扶贫信息员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确定工作报酬,且待遇保障渠道不变。非本村大学生食宿问题根据本乡实际情况统筹考虑。

2.政治激励:每1至2年面向任职满3年且表现优秀的在岗回村大学生,定向选聘乡镇(中心)事业编制人员。符合人才政策条件的可申报享受相应的人才引进政策待遇。加大在回村任职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力度,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应注重发现和培养回村任职大学生先进典型,对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的应及时进行宣传表扬。

3.加大创业支持:整合扶持创业的各类优惠政策,统筹资源,搭建服务平台,积极为回村任职大学生创业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每名大学生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鼓励和支持回村任职大学生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科技推广、社会化服务等组织和实体。

五、选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9日至8月15日。

(2)报名地点:新滩乡人民政府组织办公室(二楼)。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4)联系方式:李进 18870321820

办公电话 15932917237

2、所需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4)《新滩乡“大学生回村工程”报名表》2份;

(5)在新滩工作或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8月18日前)

由本乡组织派出所、综治、国土、计生、纪检等相关部门进行资格联审。

(三)考试(8月20日前)

1.笔试推荐对象参加由乡党委政府组织的计算机能力测试。内容包括基本的计算机使用技能、办公软件的运用等,总分100分,根据考生完成情况,分好、中、差、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90分、70分、50分、0分。计算机能力测试占总成绩的30%。

2、面试面试采取竞职演讲方式进行。考生竞职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乡党委政府组织专业评委组,统一评分标准,对各村进入竞职演讲环节的人员进行现场评分。面试环节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70%。面试结束后,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8月25日前)

由镇党委、政府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内容。

(五)体检(8月31日前)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进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总分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9月1日前)

拟选聘回村的大学生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我乡组织选岗,原则上成功选聘的大学生回到户籍所在村任职,其他人员按照调剂意愿由本镇调剂安排所驻村。同时,委托第三方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一般不少于2年,合同期2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3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每年合同期满,是否继续签订聘用合同,由镇党委、政府根据任职表现与个人意愿决定。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新滩乡党委、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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