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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第二届“辛弃疾文学艺术奖”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公布

©原创 2021-08-09 08:55  阅读:4468 

来源:铅山县文联

SUMMER

铅山县第二届“辛弃疾文学艺术奖”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本次评选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多出精品、多出人才为主要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紧紧围绕创作优秀文艺作品这一中心环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主题。团结引导全县广大文艺工作者及爱好者深入生活采风创作,深入挖掘鲜活素材,创作出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弘扬中国精神、具有铅山特色,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艺精品。结合中央宣传部组织的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活动,促进我县在戏剧、电视、电影、图书、理论、歌曲、广播剧等方面及各文艺协会的创作活动,为唱响铅山文化、打造铅山文化品牌营造良好的创作氛围。

二、组织机构

铅山县第二届“辛弃疾文学艺术奖”评选活动工作由铅山县委宣传部、铅山县文联组织实施。同时,成立由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干部及专家组成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三、评选要求

1、参评作品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聚焦广大人民群众,生动形象地反映广大人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努力奋斗、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深刻反映时代精神和价值追求,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向往。努力突出思想性、艺术性和欣赏性相统一,人民群众喜闻乐见,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2、参评作品必须为我县各文艺家协会会员或文艺爱好者2020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创作的文艺作品,其它时间发表的文艺作品不能申报;与县外人员合作的作品,我县各文艺家协会会员或文艺爱好者必须是第一作者。

3、申报单位或个人应在规定时间上报作品创作情况,可以通过纸质材料或电子材料形式进行申报。申报时需填写评选申报表、提供参评作品或证书(原件与电子版或图片均可)。为方便宣传推广,可将个人工作、生活图片及个人艺术简介一并提供。

4、作者本人向所在协会进行申报;未参加协会组织的作者可个人直接向县文联进行申报。

四、作品评选类别和范围

根据我县文艺协会组成情况及“五个一工程”评选要求,设立相关奖项。

1、第二届“辛弃疾文学艺术奖”评选类别有:文学、诗词、戏剧、音乐、舞蹈、摄影、曲艺、书法、美术、民间文艺、赏石及电视剧、广播剧、电影、图书(限社会科学方面)、理论(限社会科学方面)等16项。

2、范围:下列条件为申报作品的基本条件。

(1)获设区的市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宣传部、文广新旅局、文联及相关协会颁发等级奖项的作品;

(2)在省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宣传部、文广新旅厅、文联及相关协会举办的活动中演出、播放、展览,或主办的出版物上发表的作品;

(3)在中国文联的各文艺家协会举办的活动中演出、播放、展览,或主办的出版物上发表的作品;

(4)在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作品;

(5)在其他机构举办的全国性比赛(演出、播放、展览)中获奖或入选的作品;

(6)经评审领导小组认可的其他作品。

五、评选和奖励

1、县文联组织评审小组对参选作品进行初评,优秀作品获“辛弃疾文学艺术提名奖”;

2、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辛弃疾文学艺术提名奖作品进行终评,公示后,“辛弃疾文学艺术奖”终评结果报县委宣传部同意后再表彰;

3、公开表彰,给获“辛弃疾文学艺术奖”与“辛弃疾文学艺术提名奖”奖的作品作者颁发奖品和证书;

4、本项活动联系人:丁智,联系电话13879340897,电子邮箱:ysjw_dz@163.com;

六、活动时间: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9月31日

七:注意事项

1、所有参赛作品与资料,无论获奖与否,均不予退还。参赛者请自行保管好作品原稿。所有作品不得有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均由作品提供人自行承担。

2、凡比赛获奖的作品,版权归属作者本人,主办方拥有作品的使用权,可将该作品用于展览、展示、出版等宣传,不另付稿费。

3、本项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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