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一工程被指挖出文物不顾叫停仍施工 官方:已立案2020年06月10日 08:38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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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一工程被指挖出文物不顾叫停仍施工,市文物局:已立案
工地下可能藏着文物,工程建设方却不顾政府叫停,仍在施工?
日前,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苏泰州一处大型建筑工地——中骏世界城项目,被爆施工过程中挖出明代文物遗存。当地文物部门为此要求建设工地停工以便进行考古勘探,然而据江苏新闻广播《政风热线》栏目报道,工地不顾叫停,考古勘探期间仍在施工。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江苏省文旅厅了解到,6月9日,江苏省文旅厅文保处赴该工地现场督办。
“目前我们已经对涉事企业——泰州市泰达置业有限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立案,相信过几天会有结论。”泰州市文物局黄姓副局长6月9日告诉澎湃新闻。
“这个项目确实是违反了大型基本建设工程中的考古调查勘探的规定。”该厅文保处处长李虎仁6月8日在江苏新闻广播《政风热线 我来帮你问厅长》的节目直播现场对此事回应称。
澎湃新闻了解到,除了违反叫停要求施工外,该项目主要违反了大型项目在开工前应当申请考古勘探的规定,而这也正反映了当前国内城建与文保之间长期以来的矛盾。
未经考古勘探就施工
中骏世界城项目是泰州海陵区2019年招商引资来的大型服务业项目,总投资达18亿元,整个项目占地面积7.1万余平方米。
按照《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占地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应当在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后(开工前),按照规定程序申请考古调查、勘探。
然而该项目在这一环节缺失。“可能是因为疫情影响,项目方急着开工。”泰州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
直至4月17日,该项目工地上施工工人意外挖出一块明代“石碑”,泰州市文物局才由此接到相关反映电话了解这一情况。
后经泰州博物馆考古专家现场查看,认为该项目“地下文物埋藏丰富,有必要进行考古勘探和发掘。”并向泰州市文物局书面汇报称,涉事工地有墓葬8座,破坏严重,出土的墓志铭可能代表该处是明代宣德年间处士(未做过官的读书人)黄伯顺家族墓。且项目所在的响林庄地区是泰州地区宋明遗址相对集中的区域。
因此,4月25日,泰州市文物局向项目单位泰州市泰达置业有限公司发放了《暂时停工通知》。要求项目立即停止施工,并申请考古调查、勘探,在江苏省文物局给出明确意见前不得复工。
但据江苏新闻广播《政风热线》栏目记者报道,此后的5月20日、6月1日,其到现场发现项目建设一直在正常进行,大型工程机械仍在作业。
《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也说明,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建设工程或者生产活动中,发现地下文物,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向文物行政部门报告。文物行政部门提出需要进行考古发掘意见的,在考古发掘结束前,不得擅自在考古发掘区域内继续施工或者进行生产活动。
若违反上述第二十条二十条规定,要由文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限期采取补救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我们已对涉事企业立案,尽管他们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省厅递交了申请,要求进行考古勘探,但毕竟违规在先,我们还是要严肃处理。”泰州市文物局黄姓副局长对澎湃新闻说。
“未发现地下文物遗存”
对项目方来说,好消息是,经过后期专业考古队的勘探,项目所在地块并未发现地下文物遗存。
接受委托对该项目进行整体考古调查勘探的无锡考古所李姓副所长告诉澎湃新闻,5月9日该考古队进场工作,6月1日结束勘探。
二十多天的勘探下来,除之前已出土的墓志铭和几块当时一同挖出的棺木板子,以及一些碎瓷片,他们未发现有更多的文物遗存,考古范围内几乎“没有历史上人类文化活动遗迹”。
“据我们分析,有两种可能,要么是这个地方本来有文物,但被破坏掉了,要么是已发现的墓志铭和棺材板所在土壤是以前从外地运过来。”李对澎湃新闻说,从卫星图上看,该项目所在地从2005年至今发生过几次大变化,从原来的多个厂房,到拆迁成为河道,再到现在的新工程,地表已经经过几轮破坏。
泰州市文物局黄姓副局长表示,几日前该勘探结果已经上交给了江苏省文物局,目前该工地仍然处于停工状态,要等到省文旅厅文物部门对考古勘探结果以及专家现场验收结果进行审核后,再给出何时复工的准确意见。
此次事件并非个例。多位文保届人士对澎湃新闻表示,长期以来城乡建设与文物保护之间会面临这种冲突。
“工程的破坏目前是文保面临的最大问题,全国很多大型考古发现都是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可想有多少还可能是施工过程中破坏掉的。”无锡考古所李姓副所长说。
尽管很多地方有法规条例要求大型项目工程方在开工前申请考古勘探,但“考古勘探费用要项目方来出,通常几十万,也会有项目单位有顾虑就躲过这一环节了。”某地级市文保专家告诉澎湃新闻,此外等待考古工作的结束对项目方也需要时间成本。
“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考古前置。”该专家表示。所谓考古前置,就是政府有关部门在制定建设用地规划之后,先行进行考古钻探、发掘手续的报批,开展田野考古发掘,其后再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当然政府也要因此承担考古费用,但这对各方来说就免去了后续的一系列违法违规风险。
2018年,中办国办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地方政府进行土地储备时,在依法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不得入库。
江苏省文旅厅党组书记、厅长张志纯6月8日在江苏新闻广播《政风热线 我来帮你问厅长》的节目直播现场表示,目前江苏省文旅厅正在推进这项政策的落实,今年3月已经以省厅名义向江苏13个设区市专门发了考古前置的建议函,各地也在积极回应。
“我们市领导也说要大力推动这项工作,预计今年内会落地。”泰州市文物局黄姓副局长对澎湃新闻说,“以后就不用靠我们和文保爱好者满城去转,去查哪些大型项目没进行考古就开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