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龙舟是中国端午节的传统习俗之一,也是端午节最重要的节日民俗活动之一。为确保端午节民间划龙舟活动依法文明、安全有序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省市部署,结合《2023年铅山县端午节划龙舟活动安全稳定工作方案》要求,铅山县端午节划龙舟活动务必做到“九个必须”“九个禁止”!
“九个必须”(即龙舟下水必须同时具备 9 个条件)
1.每条龙舟必须落实负责人,负责人要签好承诺书,要有 1 名(村、组)干部随船,要有详细的划船方案,乡(镇、街道)、村(社区)、龙舟队三级层层签订安全稳定责任书;
2.龙舟责任人及舵手、鼓手、锣手“三手”必须参加乡(镇、街道)组织的法制及安全教育培训并签订责任状;
3.上龙舟人员必须统一穿着救生衣、签订安全承诺书,未穿救生衣和未签承诺书的人员一律不得上船,乡村干部、龙舟负责人要严格监督;
4.划龙舟人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每条龙舟必须张贴保险标志;
5.划龙舟须在指定的时间(2023年6月22日,即农历五月初五)进行;
6.龙舟下水地点及游划的水域必须报乡(镇、街道)确认同意和所在地派出所备案,龙舟须在指定的水域活动;
7.龙舟必须安全适航,经乡村干部检验合格后方可下水;
8.现场安保维稳力量必须到位;
9.现场救援力量必须到位。
“九个严禁”
1.严禁以划龙舟为借口拉帮结派、大摆宴席、寻衅滋事,宣扬封建迷信或挑起宗族房股、村组矛盾;
2.严禁以划龙舟名义敲诈勒索、强行摊派、变相敛财、非法集资和强拉赞助等非法活动;
3.严禁未成年人、年老体弱、不熟水性、饮酒及不宜剧烈运动的人员上龙舟;
4.严禁携带管制刀具、鱼叉、烟花爆竹等与划龙舟无关物品上龙舟;
5.严禁龙舟随意穿插、掉头、无序划行、故意撞船等行为发生;
6.严禁龙舟打带有宗族色彩的旗帜;
7.有矛盾纠纷的龙舟严禁在同一水域游划;
8.不听从现场指挥、擅自行动的龙舟一律禁止下水;
9.严禁龙舟在江河水位超过警戒线、启动防汛应急三级以上响应后下水游划。
(来源:县委政法委)